为保证禁渔制度有力实施,严厉打击电、炸、毒鱼和违法捕捞行为,2022年5月20日23时,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莫小坚副局长带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执法人员到良江河段至龙岩头河段开展禁渔期执法夜巡行动,发现并收缴了长约15米的地笼1只,现场未发现有当事人在场,我局工作人员对1.5公斤鱼获予以放生。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在禁渔期间,连州市相关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连州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渔政执法检查及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派发宣传资料等禁渔期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禁捕氛围,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淡水渔业资源的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了禁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
下一步,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维护好正常的渔事秩序,保护水域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